比起那部同名电视剧,黄正民简直太适合这个角色了。宋承宪再怎么秀腹肌和凶狠眼神,也给不了观众草根感,老觉得他是家世良好的公子。黄正民则从多年前就塑造了一个特定形象——萌蠢的小混混。横行于穷街陋巷,动辄大打出手,真遇上事儿又撅起嘴眼神迷茫,憨态十足。你可以说他有男儿味儿,或者男孩子气,他一根筋地认死理儿,爱上一个人只需要几秒钟,对抗现实的唯一武器就是拳头。可是他又很脆弱,影片结尾两个人夜晚重逢那一场戏,他不是迎上前去搂住爱人故作坚强,而是噗嗤一声委屈地哭出来,让我不禁拍案对剧本点赞。演了那么多黑社会,黄正民不仅没有落入窠臼,而且表演越发细腻成熟,使得这样一部剧情俗套的影片变得看点密集,泪点精准。五星。